在参与广州亚运城市政三标段、广州市国际体育演艺中心的相关工程项目审核时,当时还不满30岁的彭鑫华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钱款逾240万元。记者获悉,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以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彭鑫华是广东丰顺人,今年5月才满30岁,大专文化。案发前,他是广州智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职员。2011年1月1日智捷公司与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就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工作进行技术合作事宜达成合作协议,智捷公司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及成果报告的编制工作,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负责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及成果报告的审核工作,并以其名义出具成果报告和盖章确认。
2012年7月至2013年初,彭鑫华在从事上述相关工程的结算复核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40万元、港币2万元(折合人民币16320元)。
彭鑫华称,他所收的钱都不敢用,怕暴露也不敢存银行,就把钱藏在租住的出租屋的床底下,用两个箱子装着。去年1月17日,彭鑫华向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