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4版:社区/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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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八旬翁为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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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八旬翁为儿离婚
再婚二十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把房子留给儿子,又不致有后遗症,他把在外地的妻子约来福州
唐昊/漫画
 

□王牌调解

N海都记者 苏燕梅 通讯员 黄志凡

海都讯 近日,福州八旬老人林新拨通了远在外地的妻子黄芳的电话,沉默了几秒钟后,说出了自己要离婚的想法,黄芳答应来福州谈谈。

林新和妻子,十年后久别重逢的地点,不是在浪漫的公园,而是在福州鼓楼区鼓西司法所。“我跟她,十年没有联系了。”提起妻子,林新觉得她就像最熟悉的陌生人。他和黄芳都是再婚,他比黄芳大十多岁,各有各的孩子。结婚证上记载两人上世纪90年代结婚,婚姻存在了二十多年,而实际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却“缩水”不少。“她经常以看妈妈为由,回自己老家去。”林新说。记者询问林新为何要离婚,林新说得很白,他不想在生前留下个小尾巴,想着自己百年之后儿子可能跟黄芳争家产,他觉得自己会闭不上眼的。

调解员询问黄芳对离婚有没有什么意见,黄芳说,她和林新性格不合,对于这个名存实亡的婚姻,她也想早点结束。而且,她也明白自己是六十多岁的人,身体也不好,无法照顾林新。

对于离婚协议,林新说,子女方面没有意见,主要是财产。其实,他唯一值钱的就是一套单位以前分的小房子,他要把这套房子留给儿子。黄芳同意了,不过要他给5万元的补偿费。林新和儿子商量后,要求将补偿费降到3万元。黄芳答应了。

双方谈妥后,林新和黄芳都像放下了一块大石头,林新趴在桌上打起盹,黄芳则跟林新的儿子聊起家常。记者从远处看,像是一家人在聊天。临走前,林新儿子邀请黄芳一起吃个午饭,被黄芳拒绝了。当天下午,林新和黄芳办了离婚手续。

(文中人物均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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