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新榕 关铭荣
海都讯 昨日,福州乌山西路美景良城小区的网球场里,工人们正在整修球场地面。这个网球场已经闲置了十多年了,近期物业把球场对外租了出去。但这一做法引起了一些业主的不满。
未公示 工人已开工翻修
小区网球场位于一栋四层楼楼房天台上,面积有三百多平方米。该楼房一楼是小区游泳馆,二至四层为停车场。由于球场位于天台上,长期日晒雨淋,目前已严重破损。昨日下午,球场里两三名工人正在忙着修缮。工人介绍,球场是他们老板从物业那租过来的,今后主要对外营业,提供私人网球培训、运动相关服务,小区业主也可以来打球,但要收一定费用,并享受相应的折扣。
小区业主吴女士觉得,网球场本是小区的配套设施,应该是供业主休闲锻炼的场所,不能对外出租营业。另一名业主王先生对于物业出租网球场一事则并不知情,“我都没看到过书面的公示材料,物业也没有开过业主大会讨论相关事宜。”他觉得出租球场的做法不妥,还会让外来的人员进入小区,造成安全隐患。
球场收益 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物业郑经理解释,球场确实是物业租出去的,目前还没有向业主公示过相关事宜,但已经有部分业主向物业反映,希望能修缮开放网球场,让业主多一个运动的场地。
郑经理说,网球场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如果不进行翻修,业主根本不能进场打球,而翻修费用估算下来要七八万元,由于小区目前没有业委会,很难动用维修基金,物业也出不起费用,只能借“外资”将球场翻修,每个月还能收取1000元管理费,也为业主多开放了一个活动空间。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介绍,球场属于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物业无权私自对外出租,如果要对外出租,必须征得业委会或召开业主大会,获得大部分业主同意或授权,并做书面材料对外公示后,才能对外出租。出租收益扣除相应管理费用后余下的部分,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针对美景良城小区的情况,卓律师认为,业主可以为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物业对外出租球场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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