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镇金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将组织100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其中省级计划1000名,市级计划9000名。通过就业见习,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见习对象包括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省内高校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以及经实名登记的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双困毕业生”可优先参加就业见习计划。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发布的见习岗位信息到当地就业见习主管部门或见习单位申请参加就业见习,报名时须持报到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据悉,毕业生见习期限为3到6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见习毕业生人事档案由见习单位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托管。
我省鼓励见习单位在毕业生见习期间或在见习期满后接收毕业生。见习单位在毕业生见习期间接收见习毕业生的,可按照原定见习期享受有关政策优惠。
在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计划中,我省将组织10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省级见习基地、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闽单位和在榕非公有制企业见习,计划实施周期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见习期统一为3个月。
省级财政将继续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对省级千名就业见习计划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期限为3个月。对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予以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助期限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