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超
海都讯“我们小区的架空层要被出售了。”前天下午,家住福州市晋安区连洋路某小区的刘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最近小区开发商在小区门口拉起横幅,要将小区住宅楼的架空层出售。不少小区业主认为,架空层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无权出售。
前天下午,记者在小区11号楼楼下见到了业主刘女士。刘女士说,目前自己是以每月100元的价格租下架空层停车位停车。大概这个月月初开始,小区保安上门通知她,架空层车位可以出售了,而她因为租下架空层停车位,有优先购买权。“可是这个架空层,应该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开发商怎么能拿来出售呢?”刘女士对开发商这一行为很不理解。
随后,记者以小区业主身份来到小区物业处,咨询购买架空层车位一事。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小区的架空层车位基本被卖光,如果还想买可以先在物业处登记。该工作人员称,目前架空层车位的售价大概在10万元左右,首付为四万。昨天,小区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的架空层在建设时就规划为车位,是可以进行出售的,并可以办下车位的产权证和土地证。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架空层是否能出售,主要看建设时是否规划为车位。如果规划为车位,且架空层不计入业主的公摊面积,开发商可以将车位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