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昨日,省环保厅公布了第二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按照新空气质量标准评价,福州、厦门、泉州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95.6%、97.8%和96.7%。福州、厦门主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PM2.5),泉州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按达标水量评价,9个设区市的3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78.5%,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0.2个百分点。按饮用水源地达标点次评价,9个设区市的3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有4个点次水源地出现超标,点次达标率为95.6%。
福州的两个城市地下水测点均超过Ⅲ类水质要求,其中,七星井点位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出现超标;五四北地热管理处点位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氟化物出现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