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朱琴秋 尤志桂/文
根据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省政府安办要求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指导推动、安办综合协调、企业落实创建”的原则,推行“3456”模式,着力提升创建标准、提升达标质量、提升自创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全覆盖、实现信息化管理,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政府组织实施“三个有”
各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本地区的“三年行动”做到“三个有”:一是有一个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二是有一套激励约束措施。着力在经济政策、社会荣誉、监管措施等方面,建立一套有利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激励约束措施。三是有一套工作保障制度。制订考核办法,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的权重,明确奖惩措施,并加强督导检查,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有人具体负责、有良好的保障条件、工作能够连续推进。
部门指导推动“四个完善”
各级相关部门按照本级政府的职责分工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做到“四个完善”:一是完善评定标准。矿山、交通运输等有“国标”的行业领域执行“国标”;城镇燃气、渔业船舶等“国标”尚未制定的行业领域,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等有关要求和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本行业领域“省标”的制(修)订工作,“国标”出台后衔接提升。二是完善评审服务体系。按照实事求是、着眼实效的原则,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进一步简化程序,精简材料;建立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对评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评审人员培训和管理,及时查处评审机构法人、评审人员弄虚作假、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强化审核人员、评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内审员的培训,帮助企事业单位提高自创能力,提升评审服务水平。三是完善激励约束措施。结合本部门职能,着力在经济政策、社会荣誉、监管措施等方面,在项目批准、评先推优等方面给予达标单位优待,对未按要求创建、改善的单位实行“黑名单”制度;建立并实施分类监管、动态监管措施,强化对未达标单位的监管检查。四是完善企事业单位基础台账。建立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应达标单位基础台账和达标单位基础台账,且每年进行一次核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安办综合协调“五个一”
各级政府安办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做到“五个一”:一是组建一支队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确定1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相关人员组建一支队伍,专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二是制订一个培训方案。逐级组织、分类实施全覆盖、全员化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提高企事业单位自创能力。三是建立一套工作制度。建立督导、考评、统计、通报、联络等工作制度,会同政府效能、监管部门加强督查检查,督促本级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三年行动”。四是制订一套宣传方案。加强与相关媒体的合作,大造声势,营造氛围。五是建立一套工作档案。建立本地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应达标单位基础台账、达标单位基础台账和工作档案。
企事业单位落实创建“六个必须”
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达标创建、改善提升做到“六个必须”:一是必须自主创建。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和骨干队伍,认真开展创建提升工作。二是必须全员参与。制订激励约束制度措施,开展全员化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员工开展达标创建。三是必须整改缺陷。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作业现场管理、全员培训教育等重点环节,对照评定标准,对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设备设施状况进行现状摸底,对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定责任部门、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及时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效果。四是必须有效运行。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开展符合性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完善,保持有效运行。五是必须评审达标。企事业单位完成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在内部公示后,必须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评审管理的规定要求,提出达标等级评审申请,经评审确认达标等级。六是必须持续改进。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在内部公示,并按要求报送相关部门或评审机构;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及时进行整改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绩效,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