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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鼓励有条件学校试行“弹性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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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7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鼓励有条件学校试行“弹性离校”
全省校园还将配备“一键式报警”设施,并与公安机关联动
 

N海都记者 李薇 实习生 张燕

海都讯 省教育厅昨日消息,我省将加强教育服务,努力缓解小学生放学后看护问题。鼓励各地在有条件的学校试行“弹性离校”做法,根据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对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批准适当延长离校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完成作业、课外阅读、体艺科技等自主学习活动。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我省将创新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探索“弹性离校”,做好小学生放学后的看护工作,保障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提出,针对部分小学生放学后家长难以按时接孩子离校,学生无人看管问题,努力加强教育服务,积极缓解有关学生家庭的后顾之忧。坚持公益性服务和“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学校接受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委托,通过食堂统一配餐或由具有资质的快餐公司配送等方式,为接受午托的学生提供午餐,并安排学生在教室休息并实施有效管理。

方案同时也强调,有条件的学校在试行“弹性离校”时,不得组织学生集中上课、补课,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其他具备按时离校条件的学生,均应按时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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