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通讯员 曾鸣
海都讯 把处在弥留状态的父亲,强行抬进邻居家;父亲过世后,还在邻居家办丧;邻居一家人只得搬走。近日,宁德中院终审维持福安法院的一审判决,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黄某凯及同伙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
2010年12月6日傍晚,黄某凯为重病卧床的父亲做法事,认为邻居郑某在共有厝内开门时,发出大声响,吓到了父亲,导致父亲病情加重。随后,他和黄某仔等几个亲属,到郑某夫妇家理论,双方发生争执,进而互殴,郑某丈夫受轻伤。
后来,黄某凯将奄奄一息的老父亲强行抬进郑某家中大厅。郑某夫妇及其家人见状,立即离家暂避。当晚,黄某凯的父亲在郑某夫妇家中去世,黄某凯等人就地办理后事,直至两天后,才将亡父遗体送往福安市殡仪馆。
因黄某凯在他们家办丧事,郑家人感到很害怕,便搬离到别处居住。
2013年8月9日,黄某凯在福安市被警方抓获。随后,黄某仔等人到案接受调查。宁德中院审理认为,黄某凯、黄某仔等4人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