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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部队驾照开私家车 也算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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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7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持部队驾照开私家车 也算无证驾驶

 

N海都记者 欧阳进权

海都讯 现役军人持军队武警驾照,驾驶私家车,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霞浦一女士的私家车,近日借给朋友开,朋友只有武警部队的驾驶证,发生事故后,被保险公司拒赔。日前,宁德市中院对此案件作出二审判决,保险公司无需赔偿。

去年5月9日,霞浦林女士的私家车交由朋友叶某驾驶。当天19时17分,小车在高速路撞护栏,交警认定叶某负全责。去年6月,林女士拿着维修发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这家保险公司拒赔。林女士随即向霞浦县人民法院起诉。

霞浦县法院经一审判决,叶某持武警部队驾驶证开私家车,属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可以拒赔。林女士不服,向宁德中院提起上诉。近日,宁德中院二审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了解到,公安部去年就现役军人持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车辆做出规定: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必须按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民用机动车辆,否则视为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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