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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管局确认 新三泽物业维持小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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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7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区房管局确认 新三泽物业维持小区管理

 

N海都记者 林新榕

海都讯 福州金山金汇豪庭小区业委会成员家中屡遭破坏,由于此前和物业之间存在矛盾,业委会成员把矛头指向物业,但物业对此予以否认(详见本报7月25日A48版)。7月28日,金山街道办事处物业站组织双方召开专门

协调会议,不少业主质疑,新三泽物业到期后,能否继续在小区里进行管理。

小区业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三泽物业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早在2010年4月份就到期了,2012年业委会成立之后,新三泽物业也没有跟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小区业主不满新三泽物业的服务,希望重新选聘。

金山街道办事处物业站刘站长说,2013年5月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聘请新顺物业接管小区的决议。但这个程序并不符合相关规定,因为召开业主大会公告的公示期未满15天,这样选聘新物业的程序是不符合规定的。

然而,小区业委会不服选聘无效的结果,又向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再次确认了选聘新物业的结果是无效的。

7月28日协调会后,金山街道办事处和仓山区房管局共同发告示确认,在没有按照法规召开业主大会之前,现在还是由新三泽物业管理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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