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练仁福
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了《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9月1日起施行。未来我省所有排污单位均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无证排污,或者伪造排污证的,最高可罚10万元。
《办法》所称的排污单位包括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直接或者间接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的,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的等,但是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航空器等移动污染源排放污染物,不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