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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8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机动车违法 专项整治开始

 

N见习记者 夏雨晴 通讯员 林霖

海都讯 本月开始,《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即日起至9月30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现阶段正开展的“剑盾”行动,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整治期间,将采取不定期联合查处等严管措施,重点查处不按交通信号通行,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载人,非机动车应当登记但未登记,未悬挂或者未按规定悬挂非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在过渡期内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规定,加装、改装动力装置等重点违法行为。对于加装“燕尾伞”的,将一律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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