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7月31日裁定,俄罗斯政府赔偿前石油巨头尤科斯公司的股东26亿美元,认定俄政府以“不公正手段”迫使尤科斯公司破产。这家总部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法庭还裁定,俄政府应向尤科斯公司支付大约41万美元的诉讼成本和税费等。俄罗斯司法部说,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不公平、有失偏颇,俄可能将在3个月内提出上诉。
几天前,俄罗斯刚刚在相关案件中受罚,这次裁决恐令俄罗斯政府的处境雪上加霜。位于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7月28日裁定,俄政府需向尤科斯公司股东支付500亿美元赔偿金,理由是当年政府以“非法手段”迫使这家能源企业破产并将其资产卖给国有企业,令股东蒙受损失。
尤科斯石油公司曾为俄最大石油企业,市值400亿美元,前首富米哈伊尔·霍多尔科夫斯基充任总裁。(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