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社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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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拱起“阿兵哥”当起临时交警
回填路面下陷路人盼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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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8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大坪路开挖施工,用石子回填后下陷,夜间骑车人频被绊倒
回填路面下陷路人盼修复

路面用石子回填后下陷,骑车人频摔倒
 

N海都记者 汤先增 毛朝青 实习生 高洋洋 文/图

海都讯 福州仓山大坪路下藤小区段,路面开挖施工后用石子回填,但因遭车辆长时间碾轧,多处回填处下陷严重,留下许多深坑。十多天来,因该路段有路灯没开,夜间视线不清,二十多名骑车人路过此地摔倒,轻者身体擦伤,重者小腿骨折。

小腿骨折的肖先生说,事发至今三天过去了,他联系了多个部门,都没有人愿意站出来负责。出现这种情况,谁该为肖先生的伤势买单?

拉链路放倒二十多名骑手

昨日上午,不少市民向海都热线968111反映称,大坪路有部门开挖路面施工,因没有回填清楚,导致夜间许多骑车人摔倒。

事发地点位于大坪路下藤小区段,百米路段的人行道和机动车道都破路施工过,到处摆放着“市政工程”的警示牌。记者看到,在靠近周厝巷附近的大坪路,8米左右宽的路面开挖出一条长沟,沟内回填着一层沙子。居民说,这就是坑倒不少电动车的拉链路。

“十来天,有二十多辆车被深坑绊倒了。”附近居民曾女士说,自从7月初大坪路破路施工开始,路面被横着开挖出一条长沟,一直到当月22日回填后,因回填处下陷出多个深坑,常常有骑车经过的市民被绊倒,几乎都是手臂和腿部被擦伤。

供电公司和市政说法不一

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地没摆警示牌(下藤小区段),也没有施工人员。那么,这路是谁破的,为何没有及时修复?

昨日下午,记者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大坪路破路施工单位是国家电网福州供电公司。

国家电网福州供电公司一工作人员说,7月初,其单位在大坪路破路,做电缆过街施工,22日施工结束,并对路面开挖处进行回填。该工作人员说,回填后,他们就叫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到场,进行路面修复移交签字手续。当天(22日),双方经办人到场后,都对移交书进行了签字,但因市政施工人员未到场,后被带回去补签。该工作人员表示,移交书都是一式一份,以往对方如果将移交书带回去补签,完后都会把原件复印一份寄回来,但这次的移交书复印件至今没有收到。

对此,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表示,目前其下属单位的道路管理所并没有收到供电公司方的道路修复移交书,但会尽快将大坪路破路过的地方修复,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伤人事件。

昨日下午,福州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到现场查看,发现部分路面已完成修复。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市政修复路面的工作流程,必须办理完移交手续,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对路面修复工作才会开始,要不然根本无法进场施工。

路人摔断腿,已花6000元

昨日下午,受害者肖先生说,7月31日晚上7时许,他骑自行车回家,途经大坪路下藤小区段时,因雨天再加路灯没有开,他被深坑绊倒,“事后到医院检查发现,右小腿骨折,左手扭伤”。

肖先生说,住院两天来,大概开销了6000元,正在等待下周一做骨折手术。“手术要大几万元,谁为我买单呢?”肖先生说,住院这几天来,他联系了多个部门,但都推卸责任,不愿承担医药费。

对此,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陆勇律师说,如果道路受损导致行人或骑车人受伤,受害者可以向道路管理者索赔;如果道路是他人或者某单位破坏,道路管理者在赔偿完受害者后,可向破坏者追偿责任,但这是另外的法律关系。

读者曾女士、林先生同时拨968111报料,线索费各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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