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近日,省卫计委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做好疾病应急救助有关工作,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必须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
据悉,我省去年9月1日,已经启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如今,时隔将近一年,再次重申此规。 (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