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锟 通讯员 王晓彬
海都讯 连江男子郑某因迷上赌博输光积蓄,为了筹集赌资,在福清以合伙做生意为诱饵,骗取他人投资款十几万元。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4年。
据了解,2014年1月至3月间,郑某因染上赌博恶习,将自己多年积蓄输光,为了继续赌博翻本,便以合伙投资做生意,许诺他人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投资款 用于赌博。
最初,郑某以做羊肉生意投资入股分红为由,成功骗取被害人李某及其母亲投资款人民币48000元。之后,郑某觉得以此种方法容易得手,遂又编造做铁皮、做防护栏工程以及做防护栏工程购买材料缺钱等理由,先后骗得被害人余某等五人投资款合计人民币84000元。
2014年3月21日,福清市公安局民警根据举报抓获郑某。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