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苏燕梅 通讯员 刘倩文
海都讯 福州的刘星,十多年来一直和外公外婆同住。后来,外婆去世了,外公刘洋不想和他住了,就让他的母亲刘玉将其接回。可刘玉也不肯,刘星一下子成了“多余”的。上个月,福州鼓楼区华大司法所派了洪玉英和高美玉两名调解员上门调解。
原来,刘星并不是刘玉亲生的。10多年前,刘玉和前夫婚后一直没生孩子,就抱养了刘星。后来两人离婚了,刘星判给了刘玉。为方便刘星上学,刘玉把刘星寄住在父母家,一住就是十多年。
一开始大家还相安无事,可刘星的外婆去世后,刘星和外公的关系就不好了。刘星告诉调解员,外公常威胁他,让他心里很不舒服,所以不想和外公住了。
刘玉说,母亲生前曾答应过,刘星读书期间可以住在她家。现在,他还在读中专,那他就有权在那里住。而刘洋却认为,他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自己都照顾不了,根本无法照顾刘星。在调解中,调解员还联系了刘星的亲生父母,可他们表示,家里的经济情况并不允许他们接回刘星。于是,调解员只好又做起了刘洋和刘玉的思想工作。
经几度折腾,几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刘星在外公家住到开学后,再搬去跟母亲刘玉住。以后,刘星再来外公家,只能以客人身份来住,不能长住。刘星搬出后,刘洋每个月补贴一些钱给刘玉,直到孩子成年。(文中人物均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