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两名韩籍毒贩6日在中国被执行死刑,另有一名韩籍毒贩即将被执行死刑。在韩籍毒贩被判死刑后,韩国政府曾多次通过多种渠道呼吁中国从人道主义角度免去死刑,韩国舆论也有一些异议。说轻一些,这是出于对中国司法的了解不够;如果说重一点,这是对中国司法权威不够尊重。
中国对毒品刑事案犯不分中国人和外国人,一律以相同法律处罚,不可能例外对待某个特定国家。在这次韩国毒贩被处决之前,中国相继处决过日本毒贩、菲律宾毒贩,还有英国毒贩等。
按照中国现行刑法,制造、贩卖、携带50克以上毒品者最高可被判死刑。毒品犯罪在1961年就被认定为是国际犯罪,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各国都依法严厉打击,国际社会也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毒品犯罪的国际公约。近年来,国际毒品犯罪对我国的渗透日趋严重,我国已经由前些年的毒品过境国成为当前的毒品过境与消费并存的受害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对情节严重者处以死刑,既符合中国法律,也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一些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还有一些国家,即使没有废除死刑,但在实践中较少使用死刑,这都是各国根据本国国情所做的决定。中国目前没有废除死刑,对人类有重大危害的犯罪仍然保留了死刑的适用,这是依据我们自己的历史与现状做出的符合国情的安排。其他国家应该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
外国人在中国犯了罪,就得接受中国刑法的惩处,这没什么可说的。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做出独立的判决,外国犯罪嫌疑人也可依法为自己辩护,这些已经形成一整套成熟的司法程序,不会受外来因素的影响。外国政府及舆论应该接受这一点,不宜做无谓的干扰,试图绕过这套司法程序,施加法律之外的影响。事实证明,但凡这么做的,从没有改变中国的既有判决,而只收获了中国人对他们干涉我司法判决的反感。
(喻中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