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唐华明 谢敏
海都讯 近日,家住莆田秀屿东峤镇的杨女士,从镇上的志勇电器专卖店购买了一部价值3450元的格力空调,谁知刚使用3天,空调就开始“罢工”。电器店指派维修人员上门修理了大半天,仍然未见好转。
杨女士遂要求退货,该店负责人却声称可以给杨女士退货,但空调包装不包卸,需要另收150元的“卸货费”。杨女士认为索要“卸货费”不合理,便向秀屿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反映。
秀屿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商家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才要求退货,由此而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商家承担。因此,商家要求支付“卸货费”没有法律依据,属于“霸王条款”。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杨女士免费卸货,并如数退回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