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方美娟 林保平
海都讯 12岁女孩小花(化名)在家中遭猥亵,色狼竟是住在隔壁的阿伯张某林。昨日,警方将张某林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移送诏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介绍,54岁的张某林是诏安县西潭乡人,受害人小花是其邻居王某的女儿。王某还有一个7岁的儿子——小寒。7月5日21时许,张某林在自家喝了约350ml白酒,比较亢奋,听到隔壁动静,知道王某夫妇外出,只有小花、小寒在家,便心怀鬼胎,摸到王某家里。当时,小寒在院子里要炸火腿肠吃,小花则坐在屋里的一张竹席上准备睡觉。
张某林假借帮小花联系初中及陪她看电视为由,强行把她抱起,并隔着衣服抚摸小花的胸部,后因小花强烈挣扎,又怕叫喊声被小寒听见,只好先放下她。张某林觉得在屋里不好下手,打算把小花带出去,但小花跑到弟弟身边,不肯走。酒劲上来的张某林仍不死心,又找借口把小花叫进房里。小花因为害怕,只好进去,并坐在他旁边。张某林再次将小花抱至其胯前位置,一边用力抱紧小花,一边把右手伸进小花的衣服内,摸其身体。后因小花强烈反抗并喊叫,张某林才停止了侵害行为,于21时50分离开现场。
小花在张某林离开家后,马上打电话向父亲哭诉。王某怒气冲天,回家后立即报警。当晚11时左右,张某林在家中被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