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章微 通讯员 蒋守福
海都讯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试行)》,将采用适时约谈、定期约谈、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约谈。
根据这一制度,新开办6个月内企业或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发生变更、存在严重生产经营管理缺陷或安全隐患、存在违法违规苗头性问题需要责成自查自纠、发生质量安全事件、产品安全问题被多次投诉和曝光通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产品抽检被判定为不合格、量化等级评定靠后、发布违法广告等情形的企业,将进行重点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