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在北京受审。网络推手炒作虚假新闻、制造色情内容和丑闻进行炒作的问题再引热议。人们不禁追问,网络推手恶意炒作的事情层出不穷,今后应该如何防治此类问题呢?
笔者认为,要有效防治此类问题,至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首先,执法部门调查要细,执法要严。从已爆出的炒作事件来看,大多数网络推手或基本没有法律意识,或有意无意藐视法律,或在炒作虚假新闻或大炒色情和丑闻时抱有侥幸心理,以为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他们在初尝炒作的甜头之后,更是无底线地肆意扭曲事实、制造谣言从而获利。执法部门唯有严格执法,才能产生有效的震慑作用,减少以身试法者。
其次,企业应加强社会责任建设。炒作的存在,是因为有对这种存在的需求。这背后的需求,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企业。
第三,媒体应加强自律,对于那些有虚假嫌疑的新闻、有炒作嫌疑的事件不应助长其热度,要避免被炒作者利用,更不该主动推波助澜。
第四,营销、广告、宣传、公共关系领域的从业人员,应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科学的营销可帮助企业的产品、服务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好的、优秀的广告可有效降低消费者搜索信息的成本,使消费者快速高效地了解产品的性能。好的宣传和公关活动可以帮助企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所有这一切的实现,是建立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能力基础之上的。
第五,社会公众应努力增强理性判断能力。网络推手炒作虚假新闻、利用色情和丑闻等内容的炒作能够得手,正是吃准了公众的猎奇心理、从众心理。如果我们不对那些丑恶的事情、耸人听闻的事情津津乐道、趋之若鹜,网络推手制造的虚假新闻、色情内容和丑闻就会失去迎合的目标。
炒作的存在与盛行,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在对违法经营者依法制裁的同时,只有执法部门、企业、媒体、营销广告等领域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从各自的立场做出积极的努力,才能有效防治网络推手炒作虚假新闻、制造色情内容和丑闻。(何辉中国传媒大学舆情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