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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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8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路边大树倒下 砸伤六旬阿婆
事发泉州霞溪村,阿婆腰椎骨折、头部开裂;律师称,管理部门应负责
 

N海都记者 陈邵珣 实习生 阮清音

海都讯 清晨骑三轮车外出,没想到却被路边倒下的大树砸个正着。前天早上,年逾六旬的泉州霞溪村村民陈阿婆就遇到了这倒霉事。被砸中的陈阿婆腰椎骨折,头部还开裂,缝了8针。经查,大树倒下,或因有人焚烧树根,警方已介入调查。

前天早上7点多,64岁的陈阿婆骑着三轮车,经过村口道路时,路边一棵大树突然倒了下来。来不及躲闪,陈阿婆被大树砸倒,无法动弹。幸亏对面一些正要上班的工人及时赶来救助,才将陈阿婆从树底下拉了出来。经诊断,陈阿婆患脑震荡,腰椎压缩性骨折,额头被划开了一个长达5厘米左右的口子,总共缝了8针。

大树怎么会突然倒下?遇到这样的事,又该谁来负责?事发后,陈阿婆的家人报了警,还找到河市镇政府、洛江区交通局等部门,但家属们称,部门之间踢皮球,都说不归自己管。

随后,记者采访了这些部门。河市镇政府办公室一林姓工作人员回应称,事发路段属于旧的万虹公路,管养部门为洛江区交通局。针对这种说法,记者致电洛江区交通局,该局一黄姓工作人员称,按照相关规定,事发路段原来属于县道,但现在已改成乡道,应为乡镇一级的政府管辖。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认为,如可认定人为烧树行为与树木倒下伤人有直接因果关系,烧树者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不过,如一时间没法找到烧树者,作为管理部门,也应先行承担陈阿婆的医药费,待日后找到烧树者,管理部门再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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