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所说的“中国现代文学”,指的是五四到建国前的文学,不过三十来年;而“中国当代文学”,包含的则是新中国成立后迄今的文学,已经60多年了。现今高校文学院和新闻学院的课程设置中,“中国现代文学”所占用的教学时间,远远大于“中国当代文学”。这样的厚此薄彼直接给学生造成这样的印象:“现代文学”的成就大大超过“当代文学”。偏重“现代文学”的教学后果,导致学生以“现代文学”的范式来要求“当代文学”,进而得出中国的文学“今不如昔”的习惯看法。
比如在现今的“现代文学”教学中,徐志摩、沈从文、张爱玲等被讲得越来越多,而革命文学、左联文学、延安文艺以及赵树理、孙犁等人的作品,却越来越少。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以某一历史阶段性的文学形态为准绳,以“现代文学”的范式来要求规范“当代文学”,本身就是一种愚昧行为。以为文学教育只是培养文学审美能力的想法是肤浅的,也是有害的。
主张在现当代文学的教学中“去意识形态化”,有的是糊涂不知所以地被人牵着鼻子走,有的则是居心叵测,暗度陈仓地“搞另一种意识形态化”。是清算这种偏向的时候了。指出其背后的意图和危害可以让人保持清醒的头脑,而在课程设置、教材编写、评价导向和教师队伍培养上做出相应改变,才是对这种偏向作釜底抽薪。(高波新疆大学人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