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信息的四种行为进行了规范,引发舆论关注。如何管理从业人员的职务行为信息,是当前世界性的一个媒体管理难题。
从国外媒体的各种管理规范来看,其基本经验可以简要概括为“修法”与“倡礼”。“修法”是制定各种行为规范,把管理的“篱笆墙”织得尽可能密实。“倡礼”则是倡导职业道德,提高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强化职业荣誉感与使命感。前者重“法”,是法治,而后者重“礼”,为德治。
在从业人员的职务行为信息管理方面,国际知名媒体着眼于三个方面。我国新出台的《办法》与国外媒体的这些管理存在诸多相似之处,许多条款甚至如出一辙。
一是禁止泄露公司内部信息。CNN规定:“没有CNN高级主管特别批准,不能谈论CNN工作场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也不允许对工作发表评论。如果没有事先批准,工作场所发生过的所有事情都是保密的,员工不能在社会化媒体上谈论任何CNN的幕后故事。”
二是禁止泄露工作中获得的信息。华尔街日报规定:“禁止(在社交媒体上)讨论未出版的新闻稿、你参加过的会议或计划与同事参加的会议,以及你做过的采访。”
三是要求依法依规使用职务作品。
有规则必然有漏洞,在社交媒体空间,再严密的管理条款也会留下无数盲点,并且催生无数规避措施。一些有远见的国外媒体在升级和完善刚性规范的同时,大力提倡职业道德,鼓励从业人员加强自律。其目的是要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精神,激发职业荣誉感,以此来覆盖刚性管理规范的盲区,杜绝滥用职业行为信息的根源。用柔性的道德感召弥补刚性规则的盲点,这或是我国在出台类似规范时可以借鉴的思路。
(文建新华社新闻研究所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