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陈婧婕
海都讯 依靠一本假警官证、一套假警服,一男冒充警察游走于三名被害人之间,骗财骗色。近日,武夷山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假警诈骗案”。
法院查明,王某利用假警服、假警官证,假冒民警身份,于2012年至2014年期间,以帮人办事、自己开车撞到人需要赔钱、战友结婚要包礼等理由,分别向被害人顾某、姚某和李某(女)骗取现金6000元、2000元和1.38万元,共计2.18万元。今年3月20日,王某还将女子李某骗至邵武市与其发生性关系。
福鼎法院认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加上是累犯,最后判王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