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5版:财道/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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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特惠奶,遥遥无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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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特惠奶,遥遥无期啊”
一个月未到货,京东称,货物损坏,要榕城买家退款再下订,买家未照做致发货拖延;工商认为京东有推卸责任嫌疑
 

N海都记者 徐丰 实习生 叶雅云

海都讯“在京东商城买牛奶,一个多月过去了,牛奶至今未到,客服一会建议取消订单,一会又说已经在配送。”日前,福州网友“此地无银那三百两”在网上发微博如是抱怨。对此,京东商城解释称,因为物流导致货物损坏,已建议买家退款重买,是买家迟迟没有执行导致发货拖延,不是商城责任。

昨日,记者联系到该网友曹小姐。据介绍,7月9日,她参加了京东商城的特惠活动,以133元价格购买了原价为233元的两箱牛奶。到了12日以后,她的牛奶物流跟踪信息就一直定格在了当天,也一直没到货。直到22日,京东客服人员才致电曹小姐,表示货物在物流途中已经损坏。“我当时就很奇怪,坏了就应该重发一次,为什么还打电话和我说。”她当时就告诉客服人员,要求重新发送货物。可是过了几天,京东客服又致电告诉她,让她取消该订单,再重新下单一次,才能发货。

曹小姐无法接受,她认为,明明是商城失误导致货物损坏,居然把麻烦转嫁到顾客身上,非常不合理。

记者致电京东商城客服部,客服相关负责人回复称,该货品确实是损坏了,因此无法按时到达。记者又问为何不重发一次,她解释,这是商城和物流间的流程限制不允许,由于重新发货,也不能开发票,因此建议市民退款后,再购买,优惠折扣仍可以享受。而曹小姐一直未退款,因此就卡在这一环节。

对此,福州市工商人员认为,京东商城解释有推卸责任嫌疑,因为是卖场无法按约定准时给市民发货,由此造成市民时间耽误等损失,应该也由卖场承担,至于卖场的损失,应该再找物流企业赔偿。

昨日下午,记者得知京东商城方面愿意通过特殊途径,为曹小姐申请重新补发货物,也不用先退货重买,但不能提供牛奶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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