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反映:8月20日A36版《冒充警察骗财骗色 被判两年半》一文中,“福鼎法院认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福鼎法院”有误,应该是“武夷山法院”。经查,系本报记者涂明笔误,编辑余少林未能发现错误,特此致歉。
有读者反映:8月18日A11版《助学行动持续探访贫困学子家庭》一文中,“助学行动组一行又相继来到了三明寿宁、龙岩永定”。“三明寿宁”有误,应该是“宁德寿宁”。经查,系海都网记者高欣笔误,特此致歉。
感谢纠错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