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7版:财道/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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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追责 差点分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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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8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花店失误,生日鲜花迟送到
女友追责 差点分了手

 

N通讯员 李荔 林帅 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为庆祝女友生日,8月18日上午,福州市民张先生在仓山区的馨逸鲜花店预订了一束玫瑰花,共有11朵,代表一心一意,并全额支付了120元。张先生要求店家在第二天下午1点前务必将鲜花送到女朋友的工作单位,工作人员答应了。8月19日晚上,张先生在预订好的餐厅给女友庆祝生日时,见女友闷闷不乐,他询问得知,他订的玫瑰花根本没有送到女友的手上,女友抱怨张先生对她不够上心,要和他分手。张先生觉得很委屈,他再三解释,女友才勉强接受他的道歉。可是他很纳闷,花到哪去了?

第二天,张先生上门质问花店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这才解释说由于当天订花客户数量较多,店中人手不够,到傍晚6点才给张先生的女友送花,当时她的女友已经下班了,所以花就放在了门卫处,希望张先生谅解。但张先生认为女友生日当天送花时效性很重要,过期也就失去意义了,他要求花店赔偿“精神损失费”,但遭拒绝,张先生只好向仓山区工商局投诉。

经调解,花店同意退还张先生支付的120元,并通过电话向其女朋友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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