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夏雨晴
海都讯 前日,20名福州游客在泰国旅游途中,因不答应旅行社提出的提前一天回国的要求,被滞留泰国(详见8月23日本报A08版)。昨日,所有的游客都已被安排上了回国的飞机,但是有部分游客表示,他们在回国前被福建海外国际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强迫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中写明,是游客拒绝搭载先前航班造成了损失,回国后游客不得向旅行社索偿。
游客王先生是搭乘前天晚上的飞机回国的,与他一同回国的还有12名乘客。王先生告诉记者,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当时表示,如果不在协议上签字的话,就不安排他们一行人回国。除此之外,旅行社还让他们每人支付了1500元的机票费用。王先生说:“协议只有旅行社保存了一份,游客手中都没有。”
对此,福建海外国际旅行社的陈姓负责人表示,他们确实有让工作人员在泰国与游客进行协商,但是具体的协议内容他并不了解。该负责人承认,前晚返程的13名乘客确实预先支付了1500元的费用,但昨日安排回国的7名乘客的机票费用都是由旅行社支付的,并且没有签订任何协议。
另外,该负责人认为,虽然把回国航班安排提前一天确实是旅行社工作的疏忽,但他们之前已向游客表示会进行赔偿,但游客依旧用拒绝登机的方式维权,造成了损失的扩大,“这种行为是与文明旅游相违背的,也不符合‘境外旅游,境内解决’的要求”。该负责人还表示,他们有可能还会对游客这种扩大损失的行为进行追偿。
对于旅行社要求游客签订“不再追偿”的协议,福建望重律师所吴勇正律师表示,如果游客能够证明该协议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而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也向大使馆方面反映过该情况,大使馆表示会帮忙证明协议的无效。而对于游客拒绝乘机的行为,吴勇正律师认为,游客有权要求按照合同上的日期返程。
对于海外国际旅行社的行为,王先生表示需要20名游客共同协商后决定进一步追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