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施建华 实习生 黄蔚 通讯员 新港综
海都讯 8月24日上午9时许,福州新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其在国货东路象园头公交站旁被人诈骗。报警人林某称,他在路边买龙眼,付给摊主100元找零钱。女摊主则坚称收到的是10元:“我收完钱后,就放到放钱的桶里,目前还没从桶里拿出过钱。”
由于水果摊摆在树下,附近监控探头被挡,无法确认事实。双方各执一词,互相指责,并表示愿意将桶内找出的百元大钞进行指纹鉴定。
见双方依旧僵持,民警给双方算了一笔成本账:在争吵的这一小时黄金时间里,水果摊主至少可以再卖出几十元的水果,而林某耽误上班,误工费也有几十元,民警调解花费公用资源几十元。经民警这么一说,林某表示,有可能是自己的100元落在家里了。而水果摊摊主则表示,愿意支付50元现金给林某,并额外赠送10元的龙眼表示歉意。林某当即接受和解,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