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张超晖 实习生 钟真真 文/图
关注理由 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选址,始终是民众争议不断的话题:建在哪,哪儿的居民都受不了,由此常引发纠纷。有专家指出,城市的环卫设施需要政策支持。
日前,我省下发《关于切实强化城乡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要求确保环卫基础设施落地建设。按照新规,今后,在我省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均须配套建设环卫基础设施。而且,如果新楼盘附近必须配建垃圾转运站或公厕的话,开发商在预售房子时,必须在现场公示,使买房者有知情权,以此权衡选择。
10万人的王庄旧城改造 未增建垃圾中转站
晋安区王庄一带垃圾中转站的现状,反映了当前福州旧城区改造中环卫设施的建设之困。
在王庄附近,记者只看见一个南湖垃圾转运站。有环卫工说,由于附近转运站很少,这里已是超负荷运作。
福州市环卫处有关人士介绍,王庄一带旧城改造后,人口约十万,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达百吨。当时环卫部门就预计到转运站不够用,曾建议拆迁部门再建一个,但拆迁部门表示只拆迁,不建设。后来旧城改造到了规划、建设等阶段,因为没有相关文件规定,环卫部门无法介入垃圾中转站的建设。
榕城垃圾转运站 布局不合理
福州市环卫处有关人士说,从垃圾中转站的数量来说,福州市近年投入很大,数量也增加了不少,但关键问题是,布局还不合理。像垃圾中转站,多建在新区,比如新店、鼓山一带,而在城市中心区,其数量反而呈下降趋势。这一方面是因为老城区已没有地方可以再新建;另一方面是,拆掉了一个,几乎不可能在附近再建一个,因为谁也不愿意把寸土寸金的土地留给垃圾转运站,周边的居民更是强烈反对。
记者调查中还发现,由于没有做好公示、居民不理解等各种原因,部分转运站甚至在建好后都无法使用。比如华林路上的垃圾转运站,在改建后就因为居民的反对,弃用了五六年。
昨日,记者还走访了鼓楼区和台江区部分垃圾转运站附近的居民。有部分业主指出,当时购房时,开发商并没有告知此处会有垃圾转运站,自己的房价不比同地段其他住户低,但却要忍受垃圾气味的熏扰,这让他们难以接受。
环卫部门有关人士认为,在部分垃圾转运站,是“迟到”的建筑物“侵占”了早建的转运站的周边空间。因此,只有通过事先规划,才能与居民区留有一定防护距离,做到便民却不扰民。
环卫设施须“先建后拆、拆一建一”
环卫设施的落地难,引起了省住建厅有关领导的重视。针对这一状况,住建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切实强化城乡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要求确保环卫基础设施落地建设。
省住建厅城建处有关负责人说,今后,在我省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均须配建环卫基础设施,有关部门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规划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严格把关。
记者发现,与市民关系最密切的,当属商品房预售许可环节。据介绍,在项目预售期间,如果根据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需要建设环卫基础设施的,房地产企业应将环卫基础设施布点、类型、建设规模及占地面积等相关内容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公示。据介绍,一般来说,一个区域内的人口达到2万至2.5万,就要设置一个垃圾转运站,同时建设3~4个公厕。
这一规定的实施,也就意味着,今后居民在买房时,就能够明确知道住房附近有没有相应的环卫设施,这保障了购房者的知情权,也是作为一种公示,居民经过衡量,如果认为可以购买,就不会事后再投诉。当然,如果房子附近有垃圾中转站等,开发商要卖出房子,就会相应降价,购房者也会享受到优惠。
省住建厅城建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在商品房预售许可环节,开发商未公示的,部门可以暂停其预售资格,并暂停其商品房网上签约。
此外,省住建厅还将严格环卫基础设施的管理。有关人士介绍,如果环卫设施必须拆除的,应征得市、县环卫主管部门同意。申请拆除单位应根据“先建后拆、拆一建一”原则负责另建,或提供建设土地和建设资金,由环卫部门另建,且新建设施面积、功能不得少于原有环卫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