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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溺亡 女童父母赔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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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8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平建阳,3岁男童跟邻居家的6岁女童去河边玩水
男童溺亡 女童父母赔5.6万

 

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李芳杰 郑铸彦

海都讯 今年7月,南平建阳市一村庄发生一起惨剧:一名3岁大的男孩和邻家6岁大的女孩去河边玩,男孩落水,不幸溺亡。这个男孩是家中的独生子,男孩的母亲几近崩溃,两家人就此结怨。近日,经建阳法院调解,女孩的家人赔偿男孩家属5.6万元。

建阳市一村庄的蔡女士有个3岁的儿子小宝,因为两代单传,全家人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小宝。7月4日傍晚,小宝在家周围玩,半个小时之后,奶奶做完家务,发现小宝不见了,一家人四处寻找。同村人告诉他们,小宝刚才和邻居陈建林家6岁的女儿小悦在一起玩。

蔡女士急匆匆地跑到陈家找孩子,可是没找到小宝,小悦正在洗头发。蔡女士焦急地问小悦小宝的下落,可是小悦却不敢说,在追问下,小悦才说出小宝掉到河里去了。

蔡女士赶忙拉着小悦去河边找,随后全村人都帮忙寻找,但因天色已晚,河水湍急,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在下游找到小宝的尸体。

小宝的死亡给蔡家带来了无尽的悲痛,蔡家要求陈家为小宝的死亡负责,两家矛盾激化,村委找到了当地的法庭、派出所和司法所,希望共同来协调两家人的矛盾。

法官对此进行耐心调解,两家达成了调解方案,陈家一次性赔偿蔡家56000元,陈家当场支付了2万元。8月20日,陈家又支付了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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