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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举行。作为唯一被选委会接纳的提名人,崔世安当日以380票当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40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中有396名选委到场投票。
据澳门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须有全体选委会委员的三分之二到场投票选举方为有效;候选人获得到场选委半数以上票数,即可当选。
崔世安1957年1月出生于澳门。1999年被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为澳门特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2004年连任。2009年7月26日,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中,高票当选为澳门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人选,8月10日获中央人民政府正式任命,并于同年12月20日就职,任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