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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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曝光费”敲诈村官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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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无业游民冒充记者,专门替人摆平“麻烦事”
索要“曝光费”敲诈村官3万

 

N海都记者 江方方 简伟雄 通讯员 杨建华

海都讯 连城人陈某某,原是一个初中文化的无业游民,摇身一变成“记者”,专门替人摆平“麻烦事”,骗取他人财物。今年6月,在诈骗3万元后,陈某某计划再“干一票”时被龙岩连城警方抓获。近日,案件已移交连城县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要曝光费引怀疑 村民报警抓获他

今年6月25日,听说连城县新泉镇乐联村有村民房屋倒塌,陈某某伙同邓某某(另案处理)冒充《法制与社会》杂志社海西增刊记者,以帮忙协助解决房屋倒塌事件为由,找到连城县新泉镇政府。

两人拿出“工作证”和名片等,骗取了政府人员信任。在政府人员带领下,两人到乐联村“采访”村民杨炎福住房赔偿问题。

消息传开后,村民李先生想通过“记者”,曝光村内环境卫生问题,治好乱倒垃圾现象。6月26日,李先生找到了陈某某和邓某某。

但陈某某和邓某某一开口便索要“采访曝光费”。“到现场调查一次就要4000元采访费,曝光的话要两万元。”李先生隐约感觉有些不对劲,借口到小卖部买烟报了警,又借口到家里拿钱,把两人带到家中等待警方到场。

伪造杂志社工作证 多次敲诈钱财

6月26日,陈某某因涉嫌诈骗、敲诈勒索被连城县公安局刑拘,随后以敲诈勒索罪被批捕。据调查,陈某某今年44岁,初中文化,已不是第一次使用记者的名义敲诈钱财。

2010年开始,陈某某结识了自称《法制与社会》杂志社海西增刊的孙某某、陈某淮(另案处理)。两人为陈某某办理了虚假的工作证件、名片等物,让其到处打听线索,从而为该机构赚取钱财。

2014年3月,陈某某和邓某某来到连城县文亨镇李屋村,冒充《法制与社会》杂志社海西增刊记者。在明知该村非法采矿场所已被取缔情况下,仍以曝光为由,向当地村委会干部索得3万元。事后,陈某某扣除费用花销后分得1万多元,邓某某分得3400元,孙某某分得4000元。

在陈某某的包里,还存有福建质量管理杂志社龙岩工作站工作证及世界文艺杂志社记者证等证件。经查,这两个杂志社和《法制与社会》杂志社,根本没有在福建地区或是龙岩地区设立工作机构,陈某某手上的证件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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