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林立娜
海都讯 家住莆田秀屿区的罗先生,今年5月在仙游县榜头镇坝下村的一木材经营店购买了一批木材,价值一万余元,双方约定材质为大叶楠木,但是在交货的时候罗先生发现该批木材中有掺杂花丘木。罗先生随即找商家协商解决,但商家不予以处理,在协商无果后,罗先生于9月2日投诉至榜头工商所。
接诉后,该所工商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发现罗先生所诉情况属实,遂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商家同意退还不符合约定材质的木材,并退还1200元给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