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李荔 林帅 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8月26日,福州市民李先生驾驶爱车途经金山某加油站时,让加油站工作人员为他加了300元的93汽油。加油后,李先生发动轿车继续赶路,不料在高速路上,车子陆续出现波浪状颠簸后便熄火了。对车辆维护颇有研究的李先生,在初步检查后,判断是误加了其他燃料,导致油路受阻,若此时强行发动汽车,会对发动机造成很大损害。由于车停在高速路中间,李先生只好打电话找维修公司来拖车,被收取了1100元拖车费,之后维修公司为李先生清洗油路,又收取了200元。
事后,李先生找金山某加油站讨说法,要求加油站支付拖车、清洗油路和加油费用共计1600元。加油站愿意给李先生一定的补偿,可就损失赔偿金额,双方协商不成,于是,李先生请求工商部门介入调解。经调解,加油站负责人向李先生道歉,并同意一次性补偿他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