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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涨价引业主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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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9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停车费涨价引业主质疑
福州金山美林湾小区物业称,这里是社会公共停车位,已对业主优惠
 

N海都记者 江方方 毛朝青

海都讯 停车场收费提价,业主质疑物业公司乱收费。昨日,福州金山美林湾小区业主夏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111称,物业公司贴出公告要对小区停车场收费涨价。

业主对停车费上涨不满

夏先生介绍,这两天,接到榕桥物业公司通知称,9月10日起,地面停车场停车费涨为每月每辆150元,地下车库停车费每月每辆260元。“地面停车费涨了30元,地下车库停车费也涨了不少。”夏先生说,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于开发商,要涨价也还说得通,但地面停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要涨停车费是不是该经过大部分业主同意?

夏先生说,金山周边的新旧小区大多一辆车按60元/月收取,希望相关部门出面制止,并要求其将费用降为60元每月。

榕桥物业公司陆主任介

绍,2010年12月,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政府投入3.6亿元建成5处公共停车场,其中一处就是金山公园东侧美林湾停车场,而这处停车场处在美林湾小区红线内。物业公司受承建单位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代为管理。

陆主任称,根据福州市物价局文件榕价服[2001]65号中规定,地面车位白天(7:00—22:00)停放3小时内(含3小时)每辆次5元,超过3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夜间(22:00—次日7:00)停放每辆次10元。物业公司采取业主优先使用停放的办法,并对业主优惠。“本来计划每月每辆收费150元,但后来又优惠为120元。而因为人工管理成本的提高,今年才计划恢复为150元。”

该停车场属公共停车场

昨日,因为处于节假日,记者未联系到有关部门。但记者在12345网页上查到,在2011年1月31日,仓山区房管局曾答复过业主的投诉,也明确了业主所说的“小区地面停车位”为社会公共停车场性质,不属于小区停车场。答复中还补充:常年停放该停车场的车主如按次缴费,每月停车费支出大多将超过300元。福州市物价局于2011年1月中旬曾前来美林湾检查停车场收费事项,确认了物业收费办法,并对物业150元包月优惠措施表示认可。

但前日,又有业主在12345网页上投诉物业公司乱涨停车费。业主认为,《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车辆在公共停车场所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对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或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停车管理费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榕价房[2001]95号文件规定执行。“按照上面规定,地面停车场按月停放,每月每辆60元。”业主说,这也是周边小区收费的标准,物业公司对业主为什么不能按照这样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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