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可
海都讯“平时停摩托车只收1元,昨天却涨到3元,而且还不给发票。”昨日,黄先生向本报反映,当天在福州鼓山下院停车场停车时发现,停车费突然涨价了。
“以往停一部摩托车都是1元,到中秋涨到3元,趁节日涨价,太不合理了。”黄先生说,起初交了钱,看车人还不给发票,后来他打监督电话投诉,才拿到发票。而后,他向12358价格举报中心举报涨价的情况。
鼓山下院停车场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停车场属于私人投资,可以自主定价,因此即使节假日涨价也不属于乱收费。
记者向福州市物价局12358反映此事,福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此前按照福州市相关规定,公共停车场摩托车停放12小时以内,停车费为1元/辆次。而对于私人停车场,只要事先告知市民停车费是多少,就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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