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张志宏 实习生 高洋洋
海都讯 中秋团圆夜,一家人高高兴兴到海鲜大排档吃团圆饭,结账时,却发现价格比点菜时看到的贵了不少。8日晚上,福州林先生一家就遇到这样闹心事,向店家反映却被告知,海鲜称斤算,配菜还要另外收费,这是行规,消费者不知道是“孤陋寡闻”。
8日晚上,林先生携一家老小来到晋安区新店镇西庄路上的海之鲜大排档吃饭,点了天然正蟹、波斯龙虾等海鲜等荤素共10道菜,点菜单上显示金额为899.06元。晚饭都快吃完了,一份78元的河虾还未上桌,林先生让服务员将河虾退了,便准备结账。
服务员递上消费单,称打了9.5折之后,林先生还需付903元。这让林先生很纳闷,明明退掉了一道78元的河虾,就算加上饮料等费用,原价无论如何都不会超过900元。
林先生便和家人拿着点菜单与消费单对照,发现一道天然正蟹,128元一斤,林先生点了0.88斤,理应收费112.64元,但消费单上显示的是128元。消费单上共有4份海鲜菜肴最终收费与标价有出入,均是称斤的海鲜。
林先生便找来大排档服务员,服务员告知林先生,“海鲜称斤卖,但是给海鲜所搭配的辅料,则要另外收费。这多收的61元辅料是辣椒、萝卜丝、白菜等。”
昨日,记者来到了新店镇海之鲜大排档。一进门就看到大排档内摆放着许多海鲜柜,记者看到林先生点的“天然正蟹”标价128元/斤,价码标牌上写有“蒸、炒”等做法外,别无其他提示。
对于林先生质疑点菜时服务员并没有做相关提醒,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并不是他点的菜所以不知道,但他称,平时点菜时,也会提醒顾客,但不可能每道菜都提醒到位,消费者常常会急着点菜。记者表示,该大排档内海鲜标价比市场要贵,价格是否已经包含了辅料费。一位自称黄经理的男子表示,但凡在海鲜吧消费过一两次的人,都不会提出这样的投诉,大排档不是慈善机构,不可能将辅料免费赠送,他加重语气说:“这些是常识问题,消费者不知道是孤陋寡闻!”
对此,福州元一律师事务所蒋双灌律师表示,类似林先生这样的事件,商家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商家有额外收费,又没有标明,商家应该在消费者点菜的时候就要告知,而不是吃完后该结账时才说明。蒋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