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桑兰跨国天价诉讼的被告律师莫虎昨日致函桑兰的律师徐晓冰,要求他们在21天之内全面撤诉,否则将再次要求法官对他们的滥诉行为给予惩罚。
莫虎说,在桑兰所提供的近2000页的所谓证据中,没有一个能够支持她任何一项指控。桑兰案的助理法官弗朗西斯曾于7月30日命令桑兰律师徐晓冰在8月15日前按照规矩答复莫虎的询问,否则将可能受到支付被告律师费用的处罚。那是桑兰跨国天价官司审案法官第一次提出桑兰支付对方律师费的问题。
莫虎还历数桑兰及其律师滥诉的种种表现,包括拿不出任何证据来支撑她的指控(如,桑兰说刘国生在他的博客里说了两句诽谤她的话,却无法指明这两句话出现在他的哪一篇博客中的哪一个位置),不按规矩提供证据(如,不注明哪条证据是对应哪一项指控的),同一份证据反复提交,提交完全无关的证据等等。
早在2011年7月,莫虎第一次请求法官依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第11条对桑兰和她当时的律师海明进行惩罚,但没有被法官接受。莫虎说,现在官司进入到(证据)发现阶段,法官将会依据证据来进行裁决。
□新闻背景
被告仅剩3人
前国家队体操运动员桑兰1998年在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时不幸摔成高位截瘫。到了2011年4月,桑兰将美国的媒体巨头时代华纳、美国体操协会、相关的保险公司、刘国生和谢晓虹以及他们的律师朋友莫虎等告上美国联邦法院,索求巨额赔偿。最高时,她的索赔要求曾达到21亿美元。
三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桑兰跨国天价官司仍然没有进入开庭审理阶段。被告数量从最初的近40个,缩减到现在的3个——刘国生、谢晓虹以及他们的律师朋友莫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