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0版:政事/快报
3上一版  下一版4
 
榕24岁女青年突发少儿病
生食海鲜风险高 无证排档有隐患
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 拟招5人
榕城镇医保 血友病患者将享优惠待遇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4年9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榕城镇医保 血友病患者将享优惠待遇

 

海都讯 在福州参加城镇医保的血友病患者看病将少付钱了。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开展福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血友病患者优惠待遇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透露,血友病患者年度内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由统筹基金补偿90%、试点医院减免10%,该优惠待遇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首批确定福建省协和医院为福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血友病患者优惠待遇试点医院,条件成熟后扩大到其他定点医院。

(阙文龙)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