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闽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乘车起口角 依姆被公交司机打了
□锄报台
平潭首次开通 对台“小三通”货运班轮
2000多元水费拖欠3年 违约金1.2万
毒死一堆蟑螂塞进快餐店报复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9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2000多元水费拖欠3年 违约金1.2万

 

N海都记者 林继学 李秋云 吕波

海都讯“3年前欠2000多元水费,现在违约金就要1.2万多元。”37岁的刘灿在泉州市宝洲街开店,3年前,店面的水管漏水,一次就产生了2368元水费,他觉得有点冤,没及时缴清,如今违约金高企,还在继续增加。昨日,泉州市自来水公司表示,逾期未缴水费超过15日的,按水费每日加收5‰违约金,这是“行业约定”。但记者调查发现,早在2004年,国家有关部委就明确规定,取消水费每日5‰滞纳金。

“违约金翻这么多倍,用户可以起诉。”福建高融律师事务所涂宗全律师认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违约金数额不宜过高,如果违约金超过本金的30%,用户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调低违约金数额,法院会依申请审查,并作出裁判。同时,此类用户也可向泉州工商部门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