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刘世泉
海都讯 近日,福州市公务员局发布公告称,2014年首批人才公寓于9月12日—9月26日的工作时间接受申请。该批推荐房源为东方名城尚郡小区(马尾区马尾镇魁岐路68号名城港湾五区),根据相关规定,购房货币补贴最高可达55万元。
根据公告,此次申请对象为符合《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中《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认定标准》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以及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特殊人才。根据规定,申请人员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本人和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我市无房产,或本人、配偶及日常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2.2013年1月1日后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引进人才;3.第三层次人才,必须已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4.购房申请人应未享受省、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据了解,此次给予购房的高层次人才相应的购房货币补贴一共分为三档。第一、二、三层次人才购买人才公寓一次性给予购房货币补贴分别为55万元、41万元、31万元。
申请人如有不明事项,可向下列单位致电或发邮件咨询: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地址:福州市金山生活区金环路6号),联系人:王丹、刘丽娜,联系电话:0591-83853051、83853061,电子邮箱:fzrccb@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