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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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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温暖的家
——访福彩公益金资助的漳州市社会福利院
福利院的老人在健身
 

N童心 文/图

漳州市社会福利院于1996年开业,2002年进行改扩建,福彩公益金共资助800多万元。漳州市社会福利院位于漳州市漳华路小坑头,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有400个床位。该院承担着芗城区、龙文区内的社会弃婴和孤残儿童及“三无”老人的生活起居。多年来,该院一直秉承“尽人之孝,行父母之责”的原则,用心关怀、用爱呵护住在这里的老人和小孩,把这里变成了他们温暖的家。2013年11月,漳州市社会福利院被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福利院现在收养了79名弃婴和孤残儿童,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患病,有体弱、智障、脑瘫、唇腭裂等不幸;还有15名‘三无’老人、116名居家养老有困难的老人。”漳州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谢俊波介绍了福利院这个“大家庭”,并讲了发生在福利院“家”里许多感人的事。

“住着住着,就喜欢上了这里”

漳州市社会福利院里的蔡奶奶已经90岁高龄了,从2001年12月开始入住这里,可以说是院里最久的“住户”。“这里就是我的家,我在这里已经住了13年了。”蔡奶奶回忆说,当初是因为房屋被拆迁,没有安排临时过渡房,经街道工作人员介绍才住进福利院的。她说:“刚来时,福利院里也就十几个人,只有几幢楼房和食堂,以及那个湖、亭子和广场。现在变化可大了,建起了新的老年公寓,现在老人多了,比较有伴,而且院里各项管理服务都很好,把大家照顾得很舒心,住着住着,就喜欢上了这里!”去年,蔡奶奶的二儿子搬了新家,儿子很有孝心,特地布置了一间房间要接她回家住。蔡奶奶说,虽然家里的房子很大,但这里空气好,环境好,衣食无忧,生活起居有规律,住在这里实在很舒心。

“我可以给弟弟妹妹们一份‘姐爱’”

小惠是从漳州市社会福利院里走出的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决定“回家”照顾老人和小孩,要给孤儿们“姐爱”。小惠3岁时被父母遗弃,被送到漳州市社会福利院。十几年寒窗苦读后,她考上了集美大学,成为福利院飞出的第一只“金凤凰”。一转眼,小惠毕业了。“我觉得,我的弃婴身世,是一笔财富,因为有这样的出生背景,我比其他人更能体会院里孤儿的感受。我在福利院里长大,福利院的弟弟妹妹都缺少母爱。所以,我想回来照顾他们,我给不了他们母爱,但可以给他们一份‘姐爱’。”现在,小惠成了福利院的一名工作人员,精心地护理着这里的老人和小孩,同时也是这些孤儿的好姐姐、好榜样。

“这里就是我的娘家”

小青是福利院里嫁出去的第一个弃婴。因为天生是个“兔唇儿”,她出生后不久就被遗弃在路边,后来被送到漳州市社会福利院。福利院为她做了唇腭裂修补手术,还供她上学。2009年,小青中专毕业,在厦门有了一份工作,做网络销售。小青认识了现在的老公,两人很投缘。更巧的是,两人还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两人惊讶之余,更多的是惺惺相惜。很快,他们坠入了爱河,在2012年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为了报答漳州市社会福利院的养育之恩,她决定10月1日在漳州举行第一场婚礼,她说:“我从小在福利院长大,福利院就是我的娘家。”

“在我们眼里,福利院的弃婴和孤儿都是我们的孩子。当时,我们在市区找了一家酒店,为小青举行一场简朴而温馨的婚礼,部分曾经抚养小青的福利院工作人员和她的朋友,在10月1日那天,一同见证她的幸福时刻。”谢俊波院长说,“小青很懂事,结婚以后还常回福利院看我们,每年初二,都按闽南的风俗回‘娘家’。”

尽人之孝,行父母之责

漳州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谢俊波说,刚来福利院时,有一个老前辈用一句话来勉励他——尽人之孝,行父母之责!他一直用这句话来鞭策自己。在福利院,他经常动员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一帮一或者一帮二、一帮三结对”活动,要求实施24小时全方位护理,对老人和小孩尽职尽责、悉心照料,使他们享受到“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精心护理和照料。

谢院长还提到,对福利院来说,目前最大的困难就是资金和专业人员的不足。这方面,福彩公益金对福利院的支持非常大,但还需要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共同来参与这项爱心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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