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海都讯 宁德19位农民投资闽侯水电站,兴源水力发电公司承诺每月回报率2%,但8年过去了,农民们从未拿过分红。农民要求发电公司公开账目,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19位农民把发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公开账目(详见本报8月20日的报道)。
今年9月9日,闽侯法院一审开庭宣判,被告闽侯县兴源水力发电公司在判决生效15日内向19名投资者提供从2010年10月10日至今的会计账簿、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及原告委托的注册会计师查阅。
闽侯法院认为,19名原告持有被告公司的股权证,可以认定他们具有股东身份。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知情权。原告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目的要求向被告提出,被告至今未书面答复且未说明理由,为维护原告的股东权利,法院支持其查阅被告会计账簿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