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上午他是患病在身,躺在街头的老人,下午他奋身而起,成为乞讨的长者;上午她是跪在街头,磕头祷告的乞讨者,中午她坐在中档餐厅吃饭;上午他是为照顾病父乞讨的儿子,中午他来到奢侈品店挑选腕表。他们,是月入过万的职业乞丐,他们白天乞讨,晚上喝酒吃大闸蟹。(9月16日央视报道)
如果仅从理想的职业分
工来看,职业乞讨也就不存在什么原罪。可在现实生活中,职业乞丐通过拙劣的行乞手段、带有欺骗性质的行乞招数来消费民众的同情心,这不但是对社会底线的赤裸挑战,更是以其低下的方式给社会作了“恶”的示范。
很多人之所以会选择这个有损自我尊严的职业,其原因无外乎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职业乞丐成本低、收效快的自身特点,瞬间让很多好逸恶劳的人找到了人生的“前进”方向。其二,社会对行乞文化的默许与认同,更是从侧面助长了乞丐亚文化的滋生与蔓延。
更为重要的一点,还在于我们的社会管理也是对这种行为持默许和纵容的态度。相关部门既没能从文化上营造出一个健康、有序的城市氛围,又对城市乞讨者没有一个有效的引导,也缺乏一个严厉的规束,使得由职业乞讨建立起来的“恶示范”被不断复制与模仿。
在一定程度上讲,一个社会对待乞丐的态度本就反映着人心的温度与宽容的厚度。但是,当一个社会将乞丐当成职业,并利用它来获取经济回报时,它其实也从侧面反映出了这个社会价值的无序与错乱。
如果说通过文化氛围的营造、个人内心价值观的养成来改变当下的乞讨现状还有一段较长时间的路要走,那么,通过法律法规来完善却并不是不可能。可笑之处还在于,一个业余拍客都能追溯出职业乞丐的“来世今生”,而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为何总是这么“默默无闻”,这是不是该有所反思了?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