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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退货”卖家直呼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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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9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七天无理由退货”卖家直呼伤不起

 

N见习记者 郑靓

海都讯 在淘宝搜索商品时,商品下面一个绿色方框内写着一个大大的“7”字,说明这件商品是签署了“7天无理由退货”协议的。这条协议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也有人钻了空子,恶意使用退货权,花几元钱邮费,白穿几天新衣就要求退货。碰到这样的买家,卖家直呼伤不起。

福州孙小姐是一家女装专卖店的店员,她告诉记者,开了两年淘宝店,遇到的奇葩买家真不少。上个月,有位顾客在签收6天后,就留言说“亲,你家衣服不适合我”,便要求退货。

“我通过手机号加了她的微信,看到她在朋友圈里发了穿着我家连衣裙的‘美照’,这不是花点邮费租了白穿吗?”孙小姐说,这件连衣裙标价1199元,刚上市时打9.5折,等这位买家退回来时,碰上商场活动进行7折优惠,“退回来再卖,我损失了差不多300元”。

孙小姐说,虽然淘宝规定,退回来的衣服要不影响二次销售,但只要吊牌没剪,影不影响很难鉴定。如果不及时退款,有的买家就会给差评,并附上很多“质量太差”、“千万别买”之类的留言,对卖家信誉的损害很大。“只能哑巴吃黄连了,伤不起啊。”孙小姐苦笑着说。

对此,福州淘宝卖家何先生也颇有同感。何先生的淘宝店销售的女装都是从韩国进口的,“每次衣服进回来,不出半个月,网上就有了仿版。”何先生说,有的买家在上新后,立马就挑了好几款,买回去后抄版量产,更有甚者钻了“七天退货”的空子,抄了版还把衣服退回来。

从何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中,记者看到反映抄版问题的卖家有很多。一位代购韩国化妆品的卖家表示,她卖出了正品的面膜,却被退了一盒假货,目前淘宝也已介入调解。

业内人士谢先生说,参加“七天退货”的服务是为了让顾客享受更好的售后服务,提高卖家的信誉度,但他呼吁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出台一些法规保护卖家的正当权益,防止有些买家恶性使用退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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