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曾会文
海都讯 7月份往浙江寄快递,价值600元的物品被百世汇通快递公司损坏,顾客只能获得3倍运费的赔偿。前日,福州市民翁先生拨打海都热线968111反映此事。百世汇通快递公司称,是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赔偿,因此只能赔偿翁先生240元。律师表示,快递公司赔偿标准为不公平格式,按照法律应全额赔偿。
顾客:损坏600元物品只赔偿3倍运费
翁先生介绍,他7月13日在鼓楼区湖滨路中福花园邮寄了一份快递,邮寄的东西是10瓶总价600元的玻璃瓶装枇杷膏。百世汇通的萧姓快递员收件时,翁先生提醒快递员要包装好物品以防破损,并支付了寄往浙江玉环的40元运费,无保价。
过了几天,翁先生接到百世汇通的客服热线,通知他枇杷膏在运输过程中破损了6瓶,收件方拒绝签收。百世汇通称,公司可以赔偿翁先生所花运费的3倍共120元。翁先生没同意,剩下4瓶发回福州。
但在发回途中,这4瓶也损坏了。百世汇通称同意再赔偿翁先生120元,两次共240元。翁先生不同意这个处理结果,要求快递公司全额赔偿,但遭到拒绝。
律师:快递公司赔偿标准不公平
前日,记者联系了百世汇通,工作人员坚称,快递公司是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定进行赔偿,如果同意公司的赔偿,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赔付。记者询问如果顾客不同意赔偿该如何,工作人员称可以继续考虑快递公司的赔偿方案,随即挂断电话。
根据翁先生提供的快递单,背面的百世汇通国内快递服务协议第九条显示,“未保价快件发生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内件不符时的赔偿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处理。”
记者在百世汇通官方网站上看到,百世汇通内部增加的禁限寄物品范围包含易碎品。用户须知里显示,未保价快件赔偿限额为资费的5倍,但最高不超过500元人民币;如未签订书面赔偿协议及无理赔条款的按此条款执行。
据广东国悦(福州)律师事务所洪序耿律师介绍,依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洪律师认为,百世汇通只赔偿3倍运费的所谓快递服务标准属于不公平格式,快递公司应赔偿翁先生物品全额以及快递费用共640元。